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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刘新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7 00:00:00  字体:[ ]   
  •   奉府字〔2013〕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下列试用期干部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刘新生同志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李春花同志为石溪办事处管委会副主任;

      洪跃同志为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自强同志为县环保局副局长;

      康愉同志为县农机局副局长;

      陈艳同志为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宋鹏程同志为县法制办副主任;

      潜海华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副主任;

      余洪强同志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副科级);

      戴隆友同志为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段太勇同志为宜春电大奉新分校副校长;

      甘树林同志为县冶城职校副校长;

      洪立达同志为县冶城职校副校长;

      李焕淮同志为县防汛办副主任;

      宋心安同志为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王昌盛同志为县森林公安局石溪森林派出所所长;

      上述同志的正式任职时间从试任职务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