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新县城管局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逐步优化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2 16:13:50  字体:[ ]   
  • ???奉新县城管局紧紧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城市管理要求,以建设“实力奉新、活力奉新、美丽奉新、幸福奉新、健康奉新”为目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大整治力度,城市环境逐渐优化

    一是加强了城区秩序的治理。取缔流动摊贩20余户,规范临时疏导点28处,整治露天烧烤12家,拆除“伸缩棚”64顶,简易四脚太阳伞53顶;清理“僵尸车”、“废旧摩托车”75辆二是加强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拆除了龙山大道、狮山大道等处违章搭建蓝铁皮棚2600余平方米。三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共清除卫生死角80余处,清理死角垃圾300余吨,整治垃圾临时堆放点10个,更换沿街破损垃圾箱70个四是加大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行散装材料、沙石、土方车辆覆盖运输,严格要求施工方在工地边界设置规范的围挡;在重点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冲洗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经冲洗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五是加强早点、烧烤、夜宵摊点管理对在早中晚、上下班期间流动摊点集中出现的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强集中整治和疏导,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导致车辆拥堵情况,并对部分临时疏导点区域内经营的摊点,加大流动摊贩督查力度,要求经营户摊走地净,维护规定区域卫生。今年以来,引导职业贩子进入农贸市场和入店销售13户,暂扣并处罚教育流动三轮车、小货车27辆,取缔流动叫卖摊点9家,中心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流动叫卖现象明显改观。六是加快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龙山社区、宫保地社区、潦河湿地公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努力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二、加大建设投入,市政基础设施逐渐改善

    一是加大市政设施管护力度,新增雨水井67座,改造固定垃圾桶设置点210余个。维修城区破损人行道板812、路缘石460m、维修水泥路面360更换窨井盖、雨水井盖35套。对城区围墙刷白翻新1900余二是加强了公园绿地、河堤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的建设和管护城区绿化面积达到了90余万平方米,今年补植乔木290棵、小灌木10万余株、铺设草皮1500平方米。三是完成潦河两岸外立面改造工程光彩、光亮设施已覆盖了城区主干道和潦河两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设了夜间照明路灯。四是投入资金130余万元,分别在华林大桥、天工大桥、沿河北路延伸段、黄沙岗公园新建水冲式公厕4座,总建筑面积达420平方米五是世行贷款项目推进有序我县拟申请世行贷款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亿元),上级扶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配套资金6707.71万元,总投资19707.71万元。启动奉新县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以“区域规划、源头减污、途中管控、终端治理的理念、对县城区污水管网进行新建、改造,主要完善城区排水管网,收集未接入管网的污水。现已进入项目初步设计文本专家评审后的整改,下一步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在2017年底可开工建设。

    三、加大改革力度,管理机制逐渐完善

    研究制定《2017年奉新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街长制”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方案》,按照“示范街严禁、严管街严控,规范街科学引导”的原则,形成路段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切实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自“街长制”推行以来,受理办理各类信访件计24件,已办结22件,2件办理中,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累计处置占道流动摊点120多起,范临时疏导点21处,取缔流动摊贩15余户;拆除简易四脚太阳伞65顶,拆除乱搭建 26处,拆除面积约400余平方米规划升级店招53块排查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2块,整改10块;处罚乱张贴案件6起,城区秩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四、强化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逐渐改观

    一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全面覆盖。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均成立了环卫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各村组都聘请了保洁员,配齐垃圾收运器材,实现了由县级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体系2017年1至9月,城管局环卫所共转运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2.28万吨,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资金投入1015万元,其中设施建设179万元,运行保障(含环卫工人工资开支)836万元。二是城乡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制作了《奉新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片》。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累计拆除蓝铁皮棚1269处共77628平方米,木棚闲杂间225处共6858平方米,破旧房屋672栋99098平方米;清理违规广告牌369处,横幅和小广告46773起;清理乱堆乱放791处,垃圾1670吨,僵尸车133辆;房屋屋顶“平改坡”1430栋;墙体立面粉刷40.94万平方米;修环村(组)公路15.6公里,城乡环境面貌大为改观,成效明显。三是已在《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中单独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部分乡镇已将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实行第三方治理。